亨利·马蒂斯的《蜗牛》与抽象艺术的关键特质
“蜗牛” (1953) 是在马蒂斯去世前一年完成的。它被认为是他最后一件重要的“剪纸”,也是一件杰作。然而,对马蒂斯来说,他在创作上不知疲倦,这或许只是另一件艺术作品,是他在完成后立即忘记的东西,以便继续进行下一件作品。然而,对于那些亲眼见过“蜗牛”的人来说,这是一幅令人难忘的、甚至是令人难以忘怀的图像,体现了现代主义抽象的巅峰。这件作品的面积约为三平方米,高于大多数观众的身高。它由粘贴在白色背景上的彩色形状组成。每个形状都是从一张水粉彩纸上剪下来的。这些形状以松散的螺旋排列——表达了蜗牛的壳。马蒂斯还给这件作品起了第二个标题:“色彩构成”,或“色彩组合”。这个第二个标题充满了神秘感。大多数作家认为马蒂斯是想用它来指代颜色。毕竟,他为这件作品选择了完美互补的色调,创造出一种生动而快乐的视觉构成。然而,虽然“色彩”这个词确实常常用来表示与颜色相关的东西,但它也有音乐的含义——“构成”这个词也是如此。在音乐中,半音阶包括可以在标准钢琴上演奏的所有12个音符。这是一个完整的、包罗万象的音阶。当观看“蜗牛”时,许多观众感知到存在12种色调。马蒂斯是否可能在这个副标题中同时提到音乐和颜色?有一点是肯定的,通过给这件作品赋予两个标题,马蒂斯赋予了它具象和抽象的特质,增加了丰富的层次,适合解读,使“蜗牛”成为研究抽象艺术关键特质的理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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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于1962年被伦敦的泰特美术馆购得。十四年后,博物馆收到了来自莉迪亚·德莱克托尔斯卡娅女士的信,她是一位流亡的俄罗斯人,曾是马蒂斯晚年的模特、工作室助理和职业经理人。信中描述了“蜗牛”的创作过程。信中引用了马蒂斯的话:“我首先是从自然中画出蜗牛,手里拿着它。我意识到一种展开,我在脑海中找到了一个去壳的形象,然后我拿起了剪刀。”在这个简单的句子中,蕴含了马蒂斯整个职业生涯的诗意总结。他首先是从自然出发,创作具象画作。他对自然的模仿随后解开,探索了色彩的动态抽象特质。他简化了自己的作品,将其削减到纯净的图像,如“舞蹈 II”(1932),这是宾夕法尼亚州巴恩斯基金会的一幅壁画,或“卧 nude”(1935),莉迪亚·德莱克托尔斯卡娅女士曾为其模特。最后,他“拿起了剪刀”,在发现自己因十二指肠癌手术的并发症无法再继续绘画后,转变了自己的创作方法。
那句话“拿起剪刀”指的是马蒂斯在身体虚弱时发展出的剪贴拼贴技术。因轮椅而行动不便,他向助手们指定了他想要使用的确切颜色,助手们随后用这些颜色在纸上涂抹水粉。马蒂斯用剪刀剪裁纸张,塑造出符合他想象的形状。他指导助手们在挂在墙上的面板上创作精确的构图。这种从绘画到剪贴的演变源于必要性,但它也是一种完美的现代主义手势,因为它剥离了绘制形状再填充颜色的虚假过程,允许一种更诚实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方法、媒介和材料融为一体。“蜗牛”被认为是一个特别深刻的现代主义声明,因为蜗牛壳上的螺旋图案,马蒂斯称之为“展开”,参考了黄金比例,这是一种在早期抽象艺术中常用的构图策略,被认为是自然中普遍和谐的表现。
色彩与音乐
通过给《蜗牛》附加标题《色彩构成》,马蒂斯为这件作品打开了一个门,使其不仅可以根据叙事表现特征进行考虑,还可以根据其纯粹的形式美学进行考虑。这一选择是艺术家对他接受观众可以以两种方式解读他作品的方式的认可。他自己也是以这两种方式看待的,他显然希望我们也能开放心态,接受这两种观点。作为简单的具体形式的颜色和形状的组合,这件作品宣告了一系列情感和身体特质,如欢欣、活力和运动。图像的平面性在微妙的方式上与层叠纸张的立体特征相竞争。深浅色调创造了深度的幻觉。
对于那些希望沉思《色彩构成》的音乐特质的人来说,深入观察作品中存在的各种色调是一种乐趣。橙色有多少种色调?绿色有多少种色调?画面中央有11个形状,加上白色背景和橙色框架,框架本身由至少七个部分组成。根据你的大脑如何感知颜色,可能会有多达19种不同的色调。但大多数人看到中央有九种不同的色调,加上白色,再加上框架中的两种额外的橙色色调。这12种色调在构图中优雅地蜿蜒,向另一个伟大的现代主义概念致敬:抽象视觉元素类似于音乐。所有这些与这件杰作的不同关系方式加起来,构成了一堂关于如何与抽象艺术互动的硕士课。这一剪影既是绘画,又是浮雕,既是具体的,又是抒情的,既是几何的,又是具象的,还是抽象的。它是所有这些东西,也是这些东西的反面。在其多样性中,它体现了马蒂斯曾表达的信念的神秘性:“准确性并不是事实。”
特色图像:亨利·马蒂斯 - 《蜗牛》,1953年。水粉画,剪切并粘贴在纸上,装裱在画布上。287厘米 × 288厘米(112 3⁄4 英寸 × 108 英寸)。现代艺术,伦敦。© 亨利·马蒂斯继承人/DACS 2018
所有图片仅用于说明目的
由 Barcio 发表